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_浙交〔2014〕156号
2017-12-31目前,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部分结构物存在钢筋加工不规范、钢筋骨架定位不准确、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偏低等质量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的质量管理,提高结构物耐久性,根据《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等规范和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现就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出以下要求,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大中型水运工程严格按要求执行,其他等级公路和水运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执行。
一、加强钢筋工程场地建设
(一)钢筋加工应集中进行,每个合同段不宜设置超过两个钢筋加工场。钢筋加工场应采用钢结构搭设、顶部采用固定式拱形防雨棚,地面硬化,封闭式管理,棚内应设置龙门吊等专用吊装设备,场地内应按原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待检区、废料处理区等科学合理布置,功能明确,标识清晰。场地面积应根据钢筋(材)加工量的大小、工期等要求设置,一般不低于下表规定。
钢筋加工场规模及面积标准
(二)小型以上钢筋加工场均应配置钢筋数控弯曲机和数控弯箍机,桩基数量超过200根的合同段宜配置钢筋笼滚焊机,加工机械设备根据加工工艺的流水线要求合理布设。
二、加强原材料及半成品管理
(一)钢筋进场应分批验收,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类存放在仓库或防雨棚内,架空堆放,并挂牌标识。钢筋存放的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
(二)钢筋半成品应按使用、安装次序进行分类、分批存放在存放区,架空堆放,并挂牌标识。易滑落的材料应捆绑牢固、堆放有序,小件(散件)材料及配件应存放于箱、盒内。
(三)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应采用不低于本体混凝土强度的高强砂浆或混凝土使用专用模具在振动台上进行制作,确保垫块尺寸、强度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桩基、立柱和梁板腹板保护层垫块宜采用环形垫块。
三、加强钢筋工程各道工序管理
(一)钢筋弯曲应集中在钢筋加工棚内进行,盖梁、承台、梁板等构件的箍筋、弯起钢筋等宜采用数控加工设备或胎架在钢筋加工棚统一加工成形。
(二)梁板钢筋骨架成形应采用定位架,定位架应能准确定位纵向筋、主筋和箍筋,采用缠扣绑扎钢筋,箍筋与主筋、水平筋接触应紧密,箍筋转角处与主筋的交点均应绑扎,主筋与箍筋非转角部分的交叉点可成梅花形、八字型交错绑扎,绑扎钢筋的扎丝头不得伸入保护层内。
(三)桩基、立柱、梁板等钢筋骨架应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骨架整体刚度,确保钢筋骨架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变形。
(四)保护层垫块应在钢筋骨架加工制作时同步安装,数量宜不少于4个/m2,严禁在模板安装后再安装垫块;桩基、立柱、梁腹板保护层垫块宜安装在主筋或同其交叉处附近的箍筋上,梁底板、顶板保护层垫块应安装在纵向与横向钢筋交叉处;预制梁板、现浇箱梁腹板两侧均应安装保护层垫块,绑扎垫块的扎丝头不得伸入保护层内。
(五)钢筋骨架起吊时应采用多点吊装的方法或专用吊架,吊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吊点间距不宜超过3m,防止钢筋骨架在吊装和运输中产生变形。
(六)模板和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重复使用的模板支架应经常检查、维修。模板宜采用整体钢模,钢板厚度不宜小于6mm;板面之间应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安装侧模板时支撑应牢固,防止模板在浇筑混凝土时产生变形。
(七)在混凝土浇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钢筋发生变形。严禁施工作业人员直接在钢筋骨架上作业,下料时宜采用串筒等措施降低冲击力。
(八)钢筋预埋件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特别是预制梁板上的架立钢筋、防撞护栏和伸缩缝等预埋钢筋,确保钢筋的数量、直径、型号、位置和连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钢筋预埋件应进行固定,在砼浇筑过程中不得产生位移或松动。预埋钢筋或预留钢筋外露部分不宜超过一个月。当预埋钢筋或预留钢筋外露时间较长且环境湿度较大时,宜采用包裹、涂刷防锈材料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临时性防护。
四、加强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与验收[A3]
(一)对弯折钢筋应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为一批次进行抽检弯折角度和加工尺寸的检测,每个检查项目抽检合格率均不得低于95%,否则应予以返工处理。钢筋弯折角度和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及应检查数量见下表。
钢筋加工尺寸检查表
(二)钢筋安装完成后应加强钢筋骨架尺寸的检测,每个钢筋骨架长度抽检应不少于2处,宽、高或直径抽查应不少于3个断面,总体合格率不应低于95%。
(三)混凝土浇筑前,应加强保护层厚度事先检测,各侧面应抽查不少于10点,合格率应达到100%,对不合格处必须进行重新调整处理。
(四)混凝土拆模后应采用钢筋探测仪按每构件不少于6根受力钢筋,每根钢筋在有代表的部位测量2-3个点的频率及时进行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对单个构件合格率低于90%的构件,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结构物的耐久性。
五、加强参建单位质量管理
(一)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钢筋加工作业指导书,在开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对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和全体操作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将相关要求落实到每个施工环节和操作人员。同时积极采用机械化、自动化钢筋加工设备,大力推行质量安全标准化,提高钢筋加工制作安装质量。
(二)监理单位应熟练掌握设计图纸中各构件钢筋布设、规格和数量,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现场监理的重点。严格执行落实项目工程首件制,查找分析首件工程中钢筋加工制作安装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的质量问题,明确下步施工应采取的相应措施和监管重点。
(三)设计单位应派驻有经验、有能力的设计代表,及时做好设计交底,加强动态设计和跟踪服务。在钢筋骨架设计中应设置加强筋,增强钢筋骨架整体刚度;明确预应力筋与普通钢筋冲突处处理方式,开孔处、切断钢筋等位置的补强方案;增加各类预埋钢筋同钢筋骨架的连接,确保预埋件位置准确。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钢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督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加强钢筋施工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定期对钢筋连接、弯折加工、钢筋骨架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环节进行检查和检测,每季度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主管监督机构报告质量状况。
(五)对已招标工程因本通知关于设备、场地建设的要求与原有规定存在的差异,建设单位可与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六、加强钢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各项目钢筋施工质量的监督抽查,督查和指导各参建单位切实落实钢筋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对保护层厚度等指标进行不定期抽检,对存在单个构件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低于60%,或单个构件累计露筋面积超过1m2,或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合格率低于70%的构件数量大于抽检构件数量5%(或5个构件)的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或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单个构件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低于60%或累计露筋面积超过1m2,该合同段不得评为优良工程(经返工处理的除外);切实加强钢筋施工质量监管,提高结构物耐久性。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